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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球迷协会“滇超丽江队1月17日客场观赛”活动免责声明
为支持滇超丽江队1月17日客场对阵大理队的比赛,丽江市球迷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将组织球迷统一乘坐大巴车前往观赛。为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明确各方责任,特制定本免责声明,请所有参与活动的球迷仔细阅读并签署确认。
一、活动性质与自愿参与
本活动为协会组织的非盈利性球迷观赛服务,旨在为会员及球迷提供便利的集体出行方式。参与本次观赛及乘车活动的球迷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(或经法定监护人同意参与的未成年人),已充分了解活动性质、流程及潜在风险,自愿报名并选择统一乘车前往,承诺遵守活动规则及现场管理要求。
二、风险认知与责任自担
1. 交通风险:参与活动需乘坐协会安排的大巴车,虽协会将选择具备合法运营资质的运输公司及车辆,但受天气、路况、交通意外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,可能导致行程延误、车辆故障甚至交通事故。参与者已知晓上述风险,同意自行承担因交通原因产生的合理损失(如误赛、个人物品损坏等)。
2. 观赛风险:比赛现场存在人群聚集、情绪激动等情况,可能出现拥挤、碰撞、物品遗失等意外。参与者承诺遵守赛场安全管理规定,自行保管好随身财物,对自身及随行人员的安全负责。因个人行为(如违规闯入场地、与他人冲突等)导致的后果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
3. 健康风险:参与者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(如心脏病、高血压等不适宜剧烈活动或长时间乘车的疾病)。若因隐瞒病情或自身健康原因在活动中发生意外,协会不承担责任。
三、协会义务与责任限制
1. 协会仅负责协调组织统一乘车、提供观赛信息及必要的现场联络服务,不承担活动期间参与者的监护责任。
2. 协会将尽合理努力保障活动安全,但不对因第三方(如运输公司、赛事主办方、其他观众等)原因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。
3. 活动过程中,若因参与者自身过错(如违反乘车纪律、擅自离队、不服从管理等)造成他人损害或自身损失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四、其他约定
1. 本声明自参与者签署(或线上确认)之日起生效,至活动结束且参与者安全返程后终止。
2. 若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政府管控、赛事取消等)导致活动无法按原计划进行,协会有权调整或取消活动,参与者应配合安排,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赔偿。
3. 参与者同意,活动期间拍摄的照片、视频等素材,协会可用于公益宣传(如球队推广、球迷文化展示等),无需另行支付费用。
重要提示:请参与者认真阅读本声明,充分理解条款内容。签署即视为已明确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声明的全部内容,自愿承担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。